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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告日期:2020-06-18

江苏神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2015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许建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37 号)核准,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向许建平、王其明、杨喜春、堵志荣和蒋丽英 5 名自然人购买其持有的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100.00%股权。其中,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许建平、王其明、杨喜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91,54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4.47 元,其中向许建平发行股份
4,409,890 股、向王其明发行股份 1,840,825 股、向杨喜春发行股份 1,840,825 股;向许建平、
王其明、杨喜春、堵志荣和蒋丽英以现金形式支付对价 132,000,000.00 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出
具了“天衡验字(2015)02158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无锡法兰股权,不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不存在货币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及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二)2017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 号)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 8 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502,53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9.70 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62,999,998.60 元,扣除承
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12,000,000.00 元(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696,908.15 元(不含税),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982,335.73 元(该金额不含主承销商的承销、保荐费用的税金人民币 679,245.28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15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22 号”《验资报告》
 予以确认。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
 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销户日期        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初始存放金额          止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启东市支  10724601040006132                          44,998.23              363.17


中国银行启东支行              541769724576                                              1,011.60
兴业银行启东支行      408870100100045533                                                3,814.13
兴业银行启东支行      408870100100015817    2019-5-22

        合计                                                      44,998.23            5,188.90
    其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408870100100015817)已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1、2015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无锡法兰的股份对价,具体情况详见
 本报告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7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承诺募集资金用于战略转型、适应阀门行业的发展需要并扩充 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升抗风险能力,从而扩展相关业务。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5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 2015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股份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2017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5 月 12 日、2018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之“阀门服务快速反应中心项目”的具体投资计划,主要原因是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推进,拟投资建设的阀门服务快速反应中心项目原计划通过在项目当地租赁厂房、购置设备的方式实施,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来自环保、安全等方面不可预期的压力越来越大,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分析投入产出比后,认为项目可行性已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阀门服务快速反应中心项目,终止部分阀门服务快速反应中心网点的建设,并将对应的该部分募集资金 11,410 万元变更用于支付收购瑞帆节能 100%股权的第二期和第三期交易对价。

  购买瑞帆节能首先可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瑞帆节能主营业务为高炉煤气湿法改干法及TRT 余热利用、脱硫脱硝系统节能技术应用的合同能源管理(EMC),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登记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瑞帆节能具备较为丰富的节能服务项目运营管理经验,正在运行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效果良好。本次并购投资是公司向能源环保及服务领域拓展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本次投资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业务向“能源环保+节能服务”延伸,开发新的业务模式,优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盈利能力,使得公司的主营业务得到进一步的延伸和拓展,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为公司的后续持续健康发展增添动力。

  (2)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结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将募投项目“特种阀门研发试验平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约7,416.93 万元变更用于“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原因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东源阀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检测”)拟通过原募投项目“特种阀门研发试验平台项目”提升企业的技术开发与创新能力,促进科研与生产紧密集合,提升公司在工艺、装备、检验、标准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生产能力。随着原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东源检测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所新增的试验检测能力相对有限,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也相对有限。 项目部分试验检测设备和仪器已由公司事先以自有资金投入或自制,且东源检测取得开展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和阀门检测服务市场的拓展需要一定时间,受上述因素影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公司决定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未来视市场拓展情况,由东源检测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高效地利用募集资金,公司拟将该项目变更为“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资金 7,500 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约7,416.93 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剩余资金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补足。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气动送样系统 1 套、贮存井约 1,500 个、空气提
升系统约 300 套的生产能力;项目实施期限为 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6 月,共 30 个月。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综合实力。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施,也将极大地提高乏燃料后处理取送样的安全和可靠水平,从而极大提升我国乏燃料后处理的整体技术水平,打破国外对于该项技术的垄断,也为后续国家开展乏燃料处理项目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司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公司具备项目实施所需要的条件,项目的实施具
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变更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2015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 2015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2017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638,239.80 元,
该事项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除此之外,无其他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2015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 2015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2、2017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该等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18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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