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公告 编号:2019-025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第二大股东吴建新会同公司股东张逸芳、黄高杨、郁正涛和陈永生将持有的公司27,792,05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72%)协议转让给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转让完成后,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公司股份66,280,7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4%,宁波聚源瑞利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吴建新持股比例将由11.26%下降至8.46%,成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
4、本次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转让方和受让方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
5、本次转让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协议转让合规性审核,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2019年3月28日,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江苏神通”)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吴建新和公司股东张逸芳、黄高杨、郁正涛、陈永生的通知,前述股东共同与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聚源瑞利”)签订了《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可流通A股之股份转让协议书》,吴建新、张逸芳、黄高杨、郁正涛、陈永生分别将持有的江苏神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601,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
4,923,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3,945,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3,872,0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1,449,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宁波聚源瑞利。
2019年3月28日,宁波聚源瑞利通过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增持期间 增持价格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元) (%)
大宗交易 2019-3-28 7.1 14,200,000 2.92
宁波聚源瑞利
协议转让 2019-3-28 7.1 27,792,056 5.72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吴建新 54,713,212 11.26 41,111,592 8.46
宁波聚源瑞利 24,288,667 5.00 66,280,723 13.64
张逸芳 19,694,242 4.05 14,770,682 3.04
黄高杨 15,780,501 3.25 11,835,376 2.44
郁正涛 15,488,110 3.19 11,616,083 2.39
陈永生 5,798,896 1.19 4,349,172 0.89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1:吴建新
身份证号:3206261965******16
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幸福二村
吴建新现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职务。
转让方2:张逸芳
身份证号:3206261963******2X
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建都城河花苑
张逸芳现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总裁职务。
转让方3:黄高杨
身份证号:3206261962******11
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和平新村
黄高杨现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
转让方4:郁正涛
身份证号:3206261969******59
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协兴北街88号
郁正涛现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
转让方5:陈永生
身份证号:3206261958******10
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紫薇中路578号
陈永生现担任上市公司监事职务。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H0721
执行事务合伙人:韩力
认缴出资额(万元):85,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CLBXT3N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8年12月24日至长期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
韩力 普通合伙人 80,000 94.12 货币
王志娟 有限合伙人 5,000 5.88 货币
合计 85,000 100 /
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姓名 韩力
身份证件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件号码 1302031987*****317
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韩力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302031987*****317
长期居住地 北京 是否取得其他国 否
家或地区居留权
2018年12月24日至今,任宁波聚源瑞利执行事务合伙人。目前兼任中
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官及副总经理、北京津西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东方绿源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
任职经历 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天津新亚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
理、天津安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及经理、河北津
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理、河北津西钢铁集团重工科技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河北津西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
执行董事、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自然人合伙人基本情况:
姓名 王志娟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302271987*****420
是否取得其他国 否
家或地区居留权
2018年12月24日至今,任宁波聚源瑞利有限合伙人。目前兼任唐山市
任职经历 丰南区京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同方生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北京汇和瑞益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及东方智益(北京)科技有限公
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曾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经查询,受让方宁波聚源瑞利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韩力和自然人合伙人王志娟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关联关系情况
转让方吴建新、张逸芳、黄高杨、郁正涛、陈永生与受让方宁波聚源瑞利及其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受让方资金来源情况
受让方本次受让上市公司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各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到宁波聚源瑞利的出资款,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三、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年3月28日,吴建新、张逸芳、黄高杨、郁正涛、陈永生与宁波聚源瑞利在江苏省启东市签署了《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可流通A股之股份转让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转让方1:吴建新
转让方2:张逸芳
转让方3:黄高杨
转让方4:郁正涛
转让方5:陈永生
受让方: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转让标的
转让方拟转让的、受让方拟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共27,792,056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72%。其中,吴建新同意将其持有的江苏神通股份13,601,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0%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宁波聚源瑞利;张逸芳同意将其持有的江苏神通股份4,923,5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宁波聚源瑞利;黄高杨同意将其持有的江苏神通股份3,945,1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1%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宁波聚源瑞利;郁正涛同意将其持有的江苏神通股份3,872,0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0%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宁波聚源瑞利;陈永生同意将其持有的江苏神通股份1,449,724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0.30%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宁波聚源瑞利。
3、协议转让价格
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的每股价格为7.10元。宁波聚源瑞利需向吴建新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