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4-113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摘要)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九月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哈
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本计划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董事会授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计划进行管理。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336.92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8000万股的4.77%,其中首次授予权益1292.15
万股,约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96.65%,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61%;预留授
予44.77万股,约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3.35%,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6%。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调整为: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312.65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
司当前股本总额70000万股的4.73%,其中首次授予权益3200.725万股,约占本
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96.62%,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7%;预留授予111.925万
股,约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3.38%,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6%。本激励计
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上述调整原因如下(下同):1、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后,部
分人员经认定已满足纳入激励计划范围的条件,鉴于此,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人数及数量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出的总份额不变,预留部分
减少。
2、截至目前,激励对象中4人已离职,根据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已不满足,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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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3、同时,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
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拟以201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8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420,000,000
股。根据本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的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
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72人(调整为:本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68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
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以及分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激励对象目前未参
加除本计划外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备忘录1号》第七条、《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第一条以及《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的规定。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
纳入激励计划以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调增激励数量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
分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
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
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
确定。
五、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6.32元/股。授予价格依据本计
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52.64元的50%确定。
(调整为: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0.528元/股。)
六、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
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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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七、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吉满先生、持股5%以上的股东王东绪先生、实际控
制人朱吉满的近亲属朱吉安先生参与本激励计划,朱吉满先生、王东绪先生、朱
吉安先生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八、除朱吉满先生、王东绪先生、朱吉安先生外,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