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健康 公告编号:2021-021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1)第000518号,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1,165,902.59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848,163.36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84,816.34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2,437,550.31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5,900,897.33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当前公司总股本1,235,983,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1,799,15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在拟定方案时已充分兼顾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投资者的回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部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