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9-005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8月10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决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低于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2019年1月22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一)前期披露情况
2018年9月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9日、2018年11月3日、2018年12月4日、2019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本次披露情况
截至2019年1月22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331,871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1.24% ,最高成交价为 8.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4,901,663.75元(含交易费用)。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至此,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为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34,320,551股减少至823,988,680股,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回购股 回购股份注销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份总数(股)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1,979,532 62.56% 521,979,532 63.35%
无限售条件股份 312,341,019 37.44% 10,331,871 302,009,148 36.65%
总股本 834,320,551 100.00% 10,331,871 823,988,680 100.00%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在(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等法规规定的期间未实施股份回购。
2、公司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第十九条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交易时间及价格的要求。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10个交易日(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25日)为敏感期,期间未实施回购。自2019年1
月11日《回购细则》实施以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250,500股(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7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实施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3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9,927,958股的25%。
3、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尽快办理注销手续,相关股份注销之前,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