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8-002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资管计划到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润发集团”)的通知,因“东吴证券—南京银行—东吴长江润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到期而被动减持该资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管计划持股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年7月8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及未来价值的判断、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响应增持号召,长江润发集团通过“东吴证券—南京银行—东吴长江润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2,813,133股,具体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暨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等公告。长江润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
二、股份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通过“东吴证券—南京银行—东吴长江润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增持的公司股份;2、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共计2,813,133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7%;
4、减持价格:上述减持交易均价17.85元/股;
5、减持时间: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7日;
6、减持后所持股份情况:减持后,长江润发集团不再通过“东吴证券—南京银行—东吴长江润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
7、减持原因:长江润发集团认购上述资管计划产品至今已有两年时间,因资管计划到期且无法展期,因此被动减持。
三、其他有关说明
1、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被动减持的股份属于长江润发集团从二级市场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不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增持参与人在增持公司股票时承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持参与人已履行了所作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没有继续通过证券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后续有出售计划,本公司控股股东将严格遵守2017年5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预披露减持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期限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