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3,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53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网下发行由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主承销商”或“国海证券”)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15.50元/股,发行数量为3,3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6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2,640万股,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80%。
4、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工作已于2010年6月3日(T+1日)结束。深
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资金总额的真
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已
经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5、根据2010年6月1日公布的《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2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
出亦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证监会37号令)的要求,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
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根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
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申报的24家配售对象全部按照
《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145,080
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9,360万股。
二、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660万股,有效申
购数量为9,36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7.051282%,认
购倍数为14.18倍,最终向配售对象配售6,599,984 股,网下配售产生
的16股零股由主承销商包销。3
三、网下配售结果
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如下:
序
号
配售对象名称
有效申购
数量(万股)
获配数量
(万股)
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60 46.5384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00 7.0512
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60 46.5384
4 华泰紫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0 7.0512
5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660 46.5384
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60 46.5384
7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00 7.0512
8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660 46.5384
9 江海证券自营投资账户 100 7.0512
10 受托管理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00 7.0512
11 受托管理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100 7.0512
12 受托管理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网下配售资格
截至2010年7月14日) 300 21.1538
13 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660 46.5384
14 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660 46.5384
15 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660 46.5384
16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600 42.3076
17 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 7.0512
18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500 35.2564
19 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660 46.5384
20 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00 7.0512
21 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 7.0512
22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00 14.1025
23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00 42.3076
24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320 22.5641
合计 9,360 659.9984
注:1、上表内的“获配数量”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中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发
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
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4
四、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六、保荐机构联系方式
上述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
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3716757
联系传真:0755-83700205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5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配售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 6 月 4 日6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配售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