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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7

万里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

    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扬集团”)持有公司 28.66%的股份,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为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万里扬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一直以来大力支持公司发展壮大,并长期为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公司已将拟继续为万里扬集团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基于互相帮助、共同发展的原则,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双方的经营发展,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黄列群、徐萍平、吕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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