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8-073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9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续实施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延续实施原回购股份方案,并将原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由原计划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8年2月27日-2018年8月27日)”调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18年2月27日-2019年2月27日)”;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由原计划的“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9.8元/股(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9.8元/股调整为9.65元/股)”调整为“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由原计划的“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1亿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4%-7.41%”调整为“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2000万股、不超过8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8%-5.93%”。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调整后)》(2018-07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事
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
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0月9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最高成交价为10.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24,645,797.31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