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8-068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5月3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续实施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延续实施原回购股份方案,并将原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由原计划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8年2月27日-2018年8月27日)”调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18年2月27日-2019年2月27日)”;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由原计划的“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9.8元/股(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9.8元/股调整为
9.65元/股)”调整为“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由原计划的“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1亿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4%-7.41%”调整为“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2000万股、不超过8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8%-5.9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续实施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2018-06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业务指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
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8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0,00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13%,最高成交价为9.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9,552,924.72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续实施回购股份事项后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