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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关于参股孙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6

棕榈股份:关于参股孙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棕 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孙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下属参股孙公司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龙河生态公司”)及其下
属共 8 家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出具的《民事裁定
书》(【2021】湘 0121 破 2 号之六),裁定浔龙河生态公司等 8 家公司终止破
产重整程序,宣告破产。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股孙公司破产清算情况

    湖南省消防工程公司作为浔龙河生态公司的债权人,以浔龙河生态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申请对浔龙河生态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经长沙县人民法院查明,浔龙河生态公司无法清偿湖南省消防工程公司的到期债务,持续经营亏损,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对破产重整不持异议,故长沙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浔龙河生态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并作出《湖南省长沙县人民
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湘 0121 破申 6 号)。2022 年 1 月 6 日,长沙县人
民法院作出《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湘 0121 破 2 号),裁定浔龙河生态公司等八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同时由于公司对浔龙河生态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棕榈浔龙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龙河教育”)有提供相关担保,《关于被担保方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暨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已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进行披露。

    现根据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2021】湘 0121 破 2 号之六)认为:“债务人和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及宽限期内均未招募到重整投资人,无法如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已缺乏挽救的可能性;如再继续重整,势必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也不利于债权清偿,故债务人和管理人申请浔龙河生态公司等八家公司破产案由重整转为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八条第一项、第七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1、终止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浔龙河家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浔龙河乡村发展咨询策划有限公司、湖南浔龙河信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棕榈浔龙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湖南浔龙河城乡人力资源技能培训有限公司、湖南浔龙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浔龙河明智后勤管理有限公司八家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2、宣告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浔龙河家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浔龙河乡村发展咨询策划有限公司、湖南浔龙河信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棕榈浔龙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湖南浔龙河城乡人力资源技能培训有限公司、湖南浔龙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浔龙河明智后勤管理有限公司八家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 2023 年 5 月 12 日起生效。”

    二、参股公司浔龙河生态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1685026309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聪球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03-11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果园镇浔龙河村朱树塘组 283 号

    经营范围: 玉米、食用菌、蔬菜、稻谷、园艺作物、水果、花卉的种植;
林业产品、花卉作物、水果的批发;文化旅游产业投资与管理;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服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河湖治理及防洪
设施工程建筑;垂钓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农产品销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污染治理;造林、育林;林木育苗;农产品初加工;农业园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 30%的股权;湖南浔龙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各持有浔龙河生态 50%股权。股权结构图为:
    关联关系情况:公司与湖南浔龙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上市公司为参股孙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说明

    (一)担保履行情况

  公司已对被担保方浔龙河教育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履行相关担保义务,为其代偿 38,153,115.5 元债务本息;为被担保方浔龙河生态公司代偿 10,000万元债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 2022 年 6 月 21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被担保方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暨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2)、《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二)追偿诉讼进展情况

    1、追偿浔龙河教育 38,153,115.5 元债务本息事宜

    就公司为浔龙河教育公司代偿的 38,153,115.5 元债务本息事宜,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2022】湘 01 民终 10097 号),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担保追偿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追偿诉讼案件执行情况为:长沙县法院已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对公司的执行申请立案,案号为(2022)湘 0121 执 8335 号,其中被
执行人浔龙河教育公司因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执行时需按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受偿,管理人已按该案判决书确认了公司对浔龙教育公司的全部债权。

    2、追偿浔龙河生态 10,000 万元债务事宜

    就公司为担保浔龙河生态代偿的 10,000 万元债务事宜,公司已积极向浔龙
河生态破产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且前述全部债权已获得了管理人的确认,同时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起诉债务人浔龙河生态、相关担保人及反担保人进行追偿。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追偿诉讼案件进展情况:长沙县法院受理后裁定驳回起诉,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指令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重审一审法院已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四、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浔龙河生态是公司下属参股孙公司,其破产清算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2、对公司财务方面可能造成的影响:

    公司对浔龙河生态应收账款余额 69,418,004.34 元,对浔龙河教育应收账
款余额 15,671,757.41 元,代偿浔龙河教育公司债务本息 38,153,115.50 元,代偿浔龙河生态债务本息 100,000,000.00 元,合计 204,921,859.75 元,上述债权已按 40%比例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续将根据破产债权预计清偿的进展情况调整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处理。公司已就工程款债权向管理人主张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并向管理人提交相关法律分析及案例,请求管理人将工程款债权确认为优先债权。如管理人将该部分债权确认为优先债权,则该部分债权将在相应建设工程的变现价值内,优先于抵押债权受偿。

    公司通过参股形式持有的对浔龙河生态等八家公司的股权投资已根据相关
会计准则规定计提投资损失,并已在前期报表中反映;公司持有的对浔龙河生态的资产购置款对应的物权仍在通过法律途径积极主张,后续将根据物权实现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浔龙河生态等八家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持续关注该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并积极争取债权依法获得清偿,后续将根据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后续将根据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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