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
议于 2023 年 2 月 3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郑州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
际参会董事 11 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汪耿超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选举汪耿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汪耿超先生简历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一)发展战略委员会:汪耿超、张其亚、李松玉、曾燕(独立董事)、李启明(独立董事),其中汪耿超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胡志勇(独立董事)、刘金全(独立董事)、汪耿超,其中胡志勇(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三)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刘金全(独立董事)、李启明(独立董事)、
汪耿超,其中刘金全(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其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因张其亚先生同时为公司董
事,故其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其亚先生自受聘成为公司总经理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因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公司董事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2、董事会同意聘任汤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董事会同意聘任吕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婷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情况: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因李婷女士同时为公司董事,
故其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6、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思思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20-85189002
传真:020-85189000
邮箱:002431@palm-la.com
上述高管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管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高管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梁丽芬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0-85189003
传真:020-85189000
邮箱:002431@palm-la.com
梁丽芬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周美容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周美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3 日
附件:
董事简历
汪耿超:男,中国国籍,1976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国际
金融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河南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河南省中豫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棕榈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汪耿超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在棕榈股份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其亚:男,中国国籍,1973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
民主同盟盟员,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设计研究院主管会计、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派)、河南省中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原豫资金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豫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豫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豫工程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豫资绿色权益交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豫资天伦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务总监、河南豫天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河南豫资碧奥中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豫天绿色能源发展(商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现任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张其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松玉:男,中国国籍,1959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先后任职于河南省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和广州分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和深圳分行行长,曾获中国人民银行委派赴美联储学习深造。现任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松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金全:男,中国国籍,1964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导;现任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长期从事宏观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基础理论与实践研究。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金全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志勇,男,中国国籍,1965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曾任广州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副院长,广州大学松田学院院长,广州大学智慧金财税研究所所长,广东省智慧金财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粤港智慧金财税联合创新中心主任,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州大学管理学院MPAcc中心主任,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广州市财政会计学会会长,广州市会计师公会副会长,广州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志勇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曾燕:男,中国国籍,1984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山大
学理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曾到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加拿大滑铁卢大学、香港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访问与合作研究。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理事、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燕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启明:男,中国国籍,1963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
导。现任东南大学教学委员会副主任、东南大学建设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东南大学 PPP 国际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建筑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担任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启明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