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3 日下午 17:00 在
公司郑州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雷栋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选举雷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雷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2 月 3 日
附件:
雷栋:男,中国国籍,1982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河
南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员工,中原豫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负责人、股权管理部总经理(兼战略规划部负责人);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中豫小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浦银豫资城市运营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交银豫资城镇化发展基金投委会委员职务。现任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部总经理、河南省中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河南中豫现代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河南中豫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雷栋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在棕榈股份间接控股股东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审计部总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