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董
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汪耿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同意选举汪耿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汪耿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及增补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
关 事 项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席位出现空缺,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提名推荐,董事会审议通过:
1、同意提名张其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提名李松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及增补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
关 事 项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2022年2月8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汪耿超:男,中国国籍,1976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国际金融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河南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棕榈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汪耿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法人职务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其亚:男,中国国籍,1973 年生,中国民主同盟盟员,香港中文大学会
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设计研究院主管会计、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派)、河南省中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原豫资金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豫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豫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豫工程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濮阳市华宇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豫资天伦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务总监、河南豫天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河南豫资碧奥中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豫天绿色能源发展(商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其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松玉:男,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先后任职于河南省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和广州分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和深圳分行行长,曾获中国人民银行委派赴美联储学习深造。
李松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