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变更 2023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请中汇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
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91 人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24 人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 人
最近一年(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 万元
最近一年(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 万元
最近一年(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 万元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 家、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3,684 万元
上年度(2022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广,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 12 月开始在中汇执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倩羽,2009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 12 月开始在中汇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2 年 5 月开始在中汇执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度的
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协议并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公司上年度审计意见
原审计机构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有效地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2 年度,天健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2023 年度公司拟聘请中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天健、中汇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相关资质、经验以及拟签字的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以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资质、独立性等进行了 审查,认为中汇具有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具备独立性,具备能胜任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中汇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资质,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以及胜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资质和专业能力,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有能力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并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同时具备能够胜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汇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