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成立合资气体公司并受让衢州杭氧时代锂电气体有限
公司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及受让资产情况概述: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合资气体公司并受让衢州杭氧时代锂电气体有限公司资产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37)。
为加强公司与客户的持续深入合作,推动气体产业融合发展,公司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协商,双方拟成立合资公司衢州杭氧华友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4,5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7,395 万元,占比 51%;华友钴业出资 7,105 万元,占比 49%。
以 2023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
报【2023】303 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杭氧时代锂电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时代锂电”)空分项目在建工程的评估价值为 141,643,200.00元,合资公司设立后,以协议方式按评估价值受让杭氧时代锂电空分项目在建工程资产,同时杭氧时代锂电签署的空分项目相关的合同及协议全部转让给合资公司。转让完成后,杭氧时代锂电将办理注销。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对外投资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二期梧振东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陈雪华
4)注册资本:159967.822800万人民币
5)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6)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钴、镍、铜氧化物,钴、镍、铜盐类,钴、镍、铜金属及制品,钴粉,镍粉,铜粉,氢氧化钴,钴酸锂,氯化铵;金属矿产品和粗制品进口及进口佣金代理,生产设备进口及进口佣金代理。(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
7)关联关系:公司与华友钴业不存在关联关系。华友钴业为公司客户——浙江时代锂电材料有限公司的间接参股股东
(二)项目投资及股权结构情况
公司与华友钴业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衢州杭氧华友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4,5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395 51% 货币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7,105 49% 货币
合计 14,500 100% —
三、受让资产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受让方为公司与华友钴业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华友钴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资产转让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氧时代锂电。
(二)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七届二十四次、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氧时代锂电原计划实施一期新建一套 30000m3/h、一套 50000m3/h 空分装置、二期一套80000m3/h 空分装置项目为浙江时代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其生产所需的工业气体产品。其中二期一套 80000m3/h 空分装置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现由合资公司受让杭氧时代锂电新建一套 30000m3/h、一套 50000m3/h 空分装置
项目在建工程资产,同时杭氧时代锂电签署的空分项目相关的合同及协议全部转让给合资公司。上述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标的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3】303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3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杭氧时代锂电空分项目在建
工程的评估价值为 141,643,200.00 元(不含税)。合资公司设立后,将以协议方式按评估价值受让标的资产。
上述转让完成后,将由合资公司继续负责一期新建一套 30000m3/h、一套 50000m3/h 空分装置、二期一套 80000m3/h 空分项目建设,杭氧时代锂电将办理注销。
四、本次对外投资及受让资产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华友钴业是公司供气用户——浙江时代锂电材料有限公司的间接参股股东,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受让杭氧时代锂电标的资产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与用户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合资公司长期稳定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对外投资可能会受相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用户主体项目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实施上述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3、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3】 303号)。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