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情况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廖凯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廖凯敏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凯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廖凯敏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补选新的监事任职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监事就任前,廖凯敏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廖凯敏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廖凯敏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及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补选一名监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陈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陈宇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新任监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8日
附件
简历
陈宇先生,男,1990 年 10 月出生,汉族,管理学学士,会计师、审计师、经
济师。2014 年 6 月起担任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员;2021 年 6 月至
今担任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主管。
陈宇先生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陈宇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