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37),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901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749 人
师
2020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29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7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020 年上市公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司(含 A、B 股)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95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为本公司 署或复核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提供审计 上市公司
师 公司审计 业 服务 审计报告
情况
项目合伙人 闾力华 2003 年 2004 年 2003 年 2020 年 注 1
签字注册会计师 洪涛 2015 年 2011 年 2015 年 2022 年 注 2
质量控制复核人 游小辉 2002 年 2006 年 2011 年 2021 年 注 3
注 1:2019 年,签署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 家公司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 2 家公司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等 3 家公司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益丰大药房连
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2 家公司的 2019 年度
审计报告。
2021 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 4 家公司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注 2:2019 年,签署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等 1 家公司的 2018 年度审
计报告。
2020 年,签署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等 1家公司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签署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等 2 家公司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注 3:2019 年,复核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复核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复核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
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署协议并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较为及时的服务,
与公司良好配合,较好完成了审计报告工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事务所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客观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事务所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月 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