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0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年12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毛绍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
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葛前进先生、韩一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
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葛前进先生、韩一松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宜昌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一套 41500m³/h
空分项目的议案》
同意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宜昌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宜昌杭氧”),并由其实施新建一套
41500m³/h 空分装置为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其生产所需的工业气体产品。
该项目总投资约 3.36 亿元,宜昌杭氧注册资本为 12,300 万元,由公司以自有
资金出资,注册资本以外的资金将以融资方式解决。宜昌杭氧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300 100% 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于投资设立宜昌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一套 41500m³/h 空分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葛前进先生和韩一松先生的简历
葛前进,男,1969 年 3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正高级会计师。1989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处副处长、处长;杭州杭
氧科技有限公司(筹)财务部部长;杭州杭氧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
2002 年 12 月至今任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1 年 9 月至今任杭
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韩一松,男,1979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高级工程师。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12 月,杭氧股份设计研究院工程师;200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2 月,杭氧股
份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4 月,杭氧股份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4 月,杭氧股份设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6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技术中心党总支书记,杭氧股份设计研究院院长。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杭
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21 年 1 月起任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葛前进先生、韩一松先生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均不存在以下情
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葛前进先生和韩一松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查
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