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0 J 649 号
关于核准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井上市的申请报告》
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井上市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32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
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7,100 万股新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
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 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
飞矿..
..也马岳二ι4 午4边¢主主l司如发生重大事项或者财务报表超过有效期,应及时报告我会并
按有关规定处理。
主题词:行政许可股票发行批复
抄送: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华融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送:会领导。
办公厅,发行部,上市部,法律部,存档。
证监会办公厅
打字:组晓光校对:段涛
2010 年5 月18 日印发
共印2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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