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2-014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文化”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 2021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 年度,公司支付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 135 万元。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概况
1、机构信息
1)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4) 历史沿革:致同所的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6)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 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相关规定。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 5,000 人,其中合伙人 204 名,注册会计师 1,153 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信息
致同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79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4、执业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淑燕,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陆江杰,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 1 家
上市公司和 3 家新三板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宜,注册会计师,199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 10 家以上
的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5、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6、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所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各专项
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工作认真严谨,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委托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致同所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致同所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4、董事会表决及审议程序
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
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
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须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