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2-055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12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 年 12 月 19 日—2012 年 12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2012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承留镇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宗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
事务所刘畅和陈宝鹏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7 人,代表股份 378,710,37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5%。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 2 名,代表股份 378,61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81.33%;(2)通过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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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东 15 名,代表股份 100,37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3%;反对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
方工业集团公司为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78,610,000股,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刘畅、陈宝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证券法》、《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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