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4-012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本着存取自由原则,由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 15 亿元,每日最高信贷余额原则上不高于 5 亿元,期限至次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批之日止。
3、中粮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时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支付利息,中粮财务公司提供贷款服务时按不高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5、上述关联交易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中粮财务公司于 2002 年 9 月 24 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是经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0245D
2、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8 号中粮福临门大厦 19 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粟健
5、注册资本:25 亿元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 209,359.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83.74%;
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 32,50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13.00%;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 8,141.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3.26%。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中粮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中粮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33,119,962,794.94 32,943,453,586.30
总负债 28,356,581,188.08 28,413,223,208.96
净资产 4,763,381,606.86 4,530,230,377.34
2023 年(经审计) 2022 年(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 265,018,313.47 287,561,846.39
净利润 222,128,032.27 153,454,998.95
中粮财务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粮财务
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为 19.9857%。
关联关系:中粮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属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经查询,中粮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指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乙方(指中粮财务公司)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2.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15 亿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将不高于甲方在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每日最高信贷余额原则上不高于 5亿元。
五、上年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0.89 亿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
0 元。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在中粮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旨在方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管理,获得中粮财务公司便利、优质的金融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认为:中粮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其发生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对中粮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状况和风险现状进行了评估,认为在中粮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