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1-191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第七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成都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与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涉及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做了相关调整。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存续期、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相关修订内容已充分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做了相关调整。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
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整体工作安排需要,公司拟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由于本次董事会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进行了修订,因此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公司将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