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2-036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达实智能大厦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形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林步东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6,163,31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3.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林晓春律师与宋俊律师出
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联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1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56,163,31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
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56,163,31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
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56,163,31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
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达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56,163,31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
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2012年7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林晓春律师及宋俊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
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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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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