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2021 年 9 月 9 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
实智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切实有效的支撑公司未来十年战略,公司拟以现金出资 1.6 亿元,购买刘磅、刘昂、褚庆喜、深圳市达实股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股权投资公司”)所持有的合肥达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达实”)100%股份。
2. 本次收购合肥达实 100%股份,目的在于收购完成后,对其所持有的深港数字化产业园三期进行开发,建成后,该园区作为达实后方的研发、生产、运营基地,优化成本与区域布局。围绕智能物联、低碳发展打造“近零碳”智慧产业园标杆,创新驱动,匹配公司未来十年的战略规划与发展。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由于交易对手方刘磅为达实智能董事长、总经理,刘昂为达实智能董事,达实股权投资公司为刘磅直接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刘磅、刘昂在董事会关于本议案的表决中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5.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合肥达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1689 号深港数字化产业园 1#楼
2. 设立时间:2006 年 07 月 19 日
3. 法定代表人:刘昂
4. 注册资本:4000 万人民币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90149052D
6. 主营业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7. 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刘磅 52.29%
刘昂 24.82%
深圳市达实股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1.28%
褚庆喜 1.61%
合计 100%
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100%
合计 100%
8. 财务数据情况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收购事项出具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1】第 2033 号),合肥达实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7/31 2020/12/31
资产总额 5643.81 5547.13
负债总额 127.97 154.21
应收账款总额 50.80 0.00
净资产 5515.83 5392.93
项目 2021 年 1-7 月发生额 2020 年发生额
营业收入 196.99 329.68
营业利润 163.27 9.90
净利润 122.91 11.92
9. 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房产及 23,742.23 平方米的土地。
10. 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11.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公告披露日,合肥达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不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12. 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13. 标的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之间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
三、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达实股权投资公司
1. 公司名称:深圳市达实股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4. 法定代表人:刘昂
5. 成立日期:2014 年 09 月 01 日
6.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194763XG
8.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国内贸易。
9.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刘磅 61.5%
刘昂 15%
深圳市金小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3.5%
合计 100%
达实股权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达实智能董事长、总经理刘磅,构成关联关系。
10. 财务数据情况
达实股权投资公司近三年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等业务,由于近期没有项目退出,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34,325.56 元,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净
资产 53,343,860.83 元。
(二)刘磅
刘磅,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 430******331,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村西区******,现任达实智能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上市规则》,由于刘磅为达实智能董事长、总经理,所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刘昂,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 340******838,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现任达实智能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由于刘昂为达实智能董事,所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对方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深圳中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事务所(有限合伙)对合肥达实股东全部权益(企业净
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7 月 31 日,并出具了《深圳达实智
能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合肥达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合肥达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
为 5,643.81 万元,评估价值为 16,450.29 万元,增值额为 10,806.48 万元,
增值率为 191.47%;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27.97 万元,评估价值为 127.97 万
元,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5,515.84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
值为 16,322.32 万元,增值额为 10,806.48 万元,增值率为 195.92 %。合肥
达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在 2021 年 7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
16,322.32 万元。
评估增值原因主要有:①纳入评价范围的土地为 2006 年入账,房产为 2010
年之前入账,经过多年的折旧使得净值较低,目前房地产市场行情近年来持续上涨,从而造成价值增加。②本次评估的房产,企业账面价值未包含所应分摊的土
地使用权价值,本次评估是房地合估,从而造成评估增值。
主要资产明细如下:
一、现金资产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万元) 折算率 评估价值(万元)
1 货币资金 3,307.34 1 3,307.34
二、房产类
序号 科目名称 面积(m2) 均价(元/m2) 评估价值(万元)
1 出租办公楼 8,409.04 4,710 3,960.78
2 商业配套用房 2,283.23 5,705 1,302.69
3 自用办公楼 1,766.77 6,500 1,148.40
4 合计 6,411.87
三、土地类
土地面积
项次 (m2) 规划建筑面积(m2) 楼面地价(元) 评估价值(万元)
土地 23,742.23 84,336.39 783 6,600.34
四、其他资产(扣除负债)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万元) 折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