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1-00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签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与成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分别签订《成都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及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以下简称“一期工程”)及《成都地铁2号线二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及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以下简称“二期工程”),现将合同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公司前期收到买方发出的《成都市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中,确定我公司的服务范围为成都地铁2号线工程(一期及二期西延伸段)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及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为12758.8888万元。《重大合同中标公告》于2010年12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经双方协商,正式签署合同的服务范围除上述内容外,新增二期工程东延伸线6个车站全部综合监控系统及集成服务项目,但合同金额尚未确定。整个项目分两个合同执行,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买方情况介绍
1、法定代表人:武勇
2、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人民币
3、主营业务: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与轨道交通设施相关的经济资源的开发经营;轨道交通相关辅业资产的经营管理。(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4、注册地: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158号2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除本项目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甲方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关系。
7、甲方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价格:一期工程20个车站,合同价格为¥10060.1060万元;二期工程包含西延伸线与东延伸线,西延伸线6个车站,合同价格为¥2698.7828万元,东延伸线6个车站,合同价格待买方完成初步设计后根据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西延伸线合同价格清单及定价原则确定合同价格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纳入本合同范围。
2、两个合同的结算方式相同:设备、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及工具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进行结算;接口开发、材料、服务及安装工程费采用合价包干方式进行结算。
3、两个合同的结算周期相同:
(1)合同签订后45天内,买方凭单据支付合同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买方正式通知我方开始生产/采购的最后一次设计联络完成后45天后,买方凭单据支付设备材料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每次设备到货后支付该批设备合同价款的80%(同时扣除预付款为该批货物价值的20%);
(3)安装费按进度进行计量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的款项为该期验工计价金额的80%(同时扣除预付款为本次验工计价金额的10%);
(4)备品、备件到达指定地点后,买方支付备品备件总价的95%(同时扣除预付款为该设备价值的20%);
(5)在最后一批设备到货后,支付的服务费为合同服务费的40%,在验收合同后支付50%(同时扣除预付款为该服务费的10%);
(6)买方签发竣工验收证书后,凭借证明文件,买方累计支付到合同价格的90%;
(7)项目审计完成后,买方在扣除应扣款项和质保金后支付剩余款项;3
(8)系统整体质保期满后并取得最终验收证书后,支付质保金。
4、两个合同的协议签署时间相同:2010年12月30日。
5、两个合同的协议生效时间相同:在我公司提供履约保函(合同价10%)后,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6、计划工期:
一期工程:2011年1月15日至2012年6月30日
二期工程西延伸线计划工期:2011年1月15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东延伸线计划工期:2011年5月15日—2013年12月31日
7、两个合同的违约责任相同:合同对履约延误、短装、质量违约、擅自更换的违约、人员的违约及其他违约情况进行了界定,并明确规定了各种违约情形收取的违约金金额。
四、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已确定的合同金额约占本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0.55%。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将主要体现在2011年至2013年。
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其他
1、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银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确保合同生效。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3、备查文件:《成都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及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及《成都地铁2号线二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及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