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1-065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11月28日,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和中(北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照明节能合作事
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中和中(北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和中公司”)(含中和中下属子公司)进行合作,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针对
公司部分商场的基础照明进行LED灯具替换。在确保营运环境效果的前提下,达到降低能
耗、共享节能效益的目的,中和中公司负责灯具设备供货、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人
员培训、节能量确认,保证公司的节能收益。项目完成并投用后,交易双方共同分享节能
效益,对所节电量按协商比例进行分成,公司节能收益平均分成比例不低于25%,合同期
结束后所有灯具及设备归公司享有。合作期限为八年,公司计划八年内该类关联交易总金
额不超过3727万。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1月30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公告》(2011-064)。
2011年11月30日,公司已与中和中公司签订《节能灯具采购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备查文件
1、《节能灯具采购战略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