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上午9:15至2022年3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李文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14,413,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66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14,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63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13,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13,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3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13,9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64%。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提案1.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补选王亚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4,035,0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为99.8795%。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35,006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为8.4576%。
1.02 补选都巍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4,036,0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为99.8798%。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36,003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为8.6985%。
综上,本议案审议通过。王亚骏先生和都巍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和方冰清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