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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盛股份: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6

康盛股份: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允贵先生和王达学先生因其个人原因先后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名,
并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王亚骏先生和都巍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王亚骏先生的个人简历

    王亚骏,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2003 年起,先后任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今典集团、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康盛股份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亚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亚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亚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都巍先生的个人简历

    都巍,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技术经
济及管理硕士。2009 年 8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重庆长安汽车股份公司汽车金融
信贷处处长;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财务
部部长;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重庆长安汽车客户服务有限公司财务负
责人;2012 年 4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8
年 10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7 月
至 2021 年 10 月,任康盛股份财务副总监;现任康盛股份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都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都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都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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