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威海怡和专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现就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综上,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公司近12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