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元达:富国资产-互金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合同(三)
1、本合同当事人已于2015年7月20日签署《富国资产一互金1号资产管理
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委托人认购富国资产一互金1号资产管理计划事宜。
2、现各方当事人就委托人具体身份、资产状况、资金来源等事项进行补充
约定。
为此,各当事人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l、各方确认,富国资产一互金l号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
排,且不会以补充协议或任何其他方式将任何出资方对富国资产一互金l号资产
管理计划的投资调整成分级投资结构;
2、委托人承诺,其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对富国资
产一互金1号资产管理计划及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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