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8 月 23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亚太事务所自 2019 年起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已连续 2 年为公司提供年报
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亚太事务所相关执业资料、调查亚太事务所的诚信情况等,认为亚太事务所符合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所规定的资质条件,公司拟继续聘请亚太事务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其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首席合伙人:赵庆军
亚太事务所 2020 年末合伙人 107 人,注册会计师 56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13 人。
亚太事务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8.8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17 亿元。 2020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3 家,其
中制造业 26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 家、文化体育娱乐业 2 家、
采矿业 2 家、批发和零售 2 家,审计收费总额 5,017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8,000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亚太事务所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
员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英,2013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海英,200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丹妮,2016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
事审计工作,2018 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份。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英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处分,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已于 2020 年 01 月 18 日向深圳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海英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丹妮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亚太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及年度审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08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在会上对亚太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亚太事务所能恪尽职守,遵守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职业准则,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认为:亚太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亚太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0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十八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1 年 0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