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049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雷科众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科防务”)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雷科众投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本公司股份 35,601,38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23%,以下简称“雷科众投”)出具的《关于减持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雷科众投计划在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1,018,492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雷科众投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 115,096,47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45%)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雷科众投目前持有雷科防务股份35,601,380股,占雷科防务总股本的3.23%,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雷科众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限公司为雷科防务董事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出资设立的公司,北京雷科众投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与雷科防务第一大股东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雷科防务股份 115,096,476 股,占雷科防务总股本的 10.4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有限合伙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雷科众投于 2019 年 3 月 7 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了江苏常
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57,638,335 股雷科防务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不超过 11,018,492 股,即不超过雷科防务总股
本的 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而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法律法
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雷科众投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雷科防务股份时,曾在《股份转让协议》中承诺受让股份后持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关于减持的规定。
截至告知函出具日,雷科众投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或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雷科众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雷科众投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雷科众投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股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1 刘峰 22,788,407 2.07%
2 刘升 26,247,692 2.38%
3 韩周安 9,083,158 0.82%
4 高立宁 8,909,499 0.81%
5 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236,580 0.57%
6 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229,760 0.57%
7 北京雷科众投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35,601,380 3.23%
合计 115,096, 476 10.45%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刘峰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雷科众投出具的《关于减持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