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9-011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了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0,000万元-50,000万元,回购期限自本次回购公布回购报告书之日(2018年11月15日)起不超过6个月(扣除定期报告等窗口期),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8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21)。
2018年11月28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月28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11,729,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91%,最高成交价为6.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5,679,669.87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