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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延安必康: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2-034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因在重大事项上与年报审计机构未能达成一致,导致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中遇到困难,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即2022年5月5日)起被实施停牌。

    2、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期延期至2022年4月3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因在重大事项上与年报审计机构未能达成一致,导致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中
遇到困难,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治理层认为应该继续推进2021年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2021年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故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重大风险情况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即2022年5月5日)起被实施停牌。

    2、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三、解决方案及其他说明

    公司目前正在全力推进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
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等相关方的沟通,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审议,争取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由于未能按照预定时间披露定期报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现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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