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31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4月 29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
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 6 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 39 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到会 8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公司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谷晓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总裁工作
报告》;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杜杰先生、黄辉先生、党长水先生、柴艺娜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3)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53,408,152.9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47%;
营 业 利 润 -1,019,196,215.56 元 , 比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416.20% ; 利 润 总 额
-1,073,174,781.0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1.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2,501,691.2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34.9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590,681,489.12元,比期初下降16.94%;资产总额19,572,891,802.52元,比期初下降19.83%。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2,501,691.24 元(合并报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
分配利润为 1,292,311,767.47 元(合并报表)。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262,572,078.37 元,弥补 2019 年度亏损 0 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10,522,930.27
元,减去 2020 年实施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 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2,049,148.10 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2021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1-034)。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公 司 202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规 则 落 实 自 查 表 》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2020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
段 的 无 保 留 意 见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的 专 项 说 明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1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2020年会计报表期初数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
报 告 发 表 了 监 事 会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公 司 2021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 全 文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公司本次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下午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