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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12-10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 2010-020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8日上午9:30在公司318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刁志中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8名,独立董事马永义授权独立董事郭新平代为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方式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广联达信息大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扩展公司研发基地,满足不断扩大的经营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19,776万元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广联达信息大厦。本事项另行公告。 关于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北京梦龙软件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结合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和长期发展考虑,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费用成本,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9,434万元超募资金收购北京梦龙软件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该次收购完成后,北京梦龙软件有限公司将成为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事项另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关于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梦龙软件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如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批准上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北京梦龙软件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委派鞠成立担任北京梦龙软件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安景合担任北京梦龙软件有限公司的监事,王爱华担任北京梦龙软件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杨蕾担任北京梦龙软件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同意委派鞠成立担任北京梦龙软件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梦龙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安景合担任北京梦龙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王爱华担任北京梦龙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杨蕾担任北京梦龙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所审议事项中,《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广联达信息大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北京梦龙软件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皆需股东大会最终审议批准,故同意召集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