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培明
陈强
戚啸艳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