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沈琦先生和沈馥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票。沈琦先生持有公司109,097,942 股股份,沈馥先生持有公司 100,882,600 股股份,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9,257,0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 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本比例
沈琦 109,097,942 23.57%
沈馥 100,882,600 21.8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偿还股权质押的本金、利息等个人财务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拟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
3、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257,0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 2%)。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锁定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通过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
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雅克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沈琦、沈馥 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本次 正常履行中
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在雅克科
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沈琦、沈馥 正常履行中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拟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