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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翔腾达:关于拟继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齐翔腾达:关于拟继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033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 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继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28 日,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8、2019、2020 年度的
 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 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 计意见,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 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并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服务意识、职业操作和履职能力,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 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 工作报酬。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1月2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9 年 9 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
照 登 记 机 关 为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1010108553078XF,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
厦 A 座 1101 室。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 11000168
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
000356 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 2013 年 11 月改制设立以
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目前合伙人共
74 名,注册会计师 45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6 名。
  3、业务规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营业收入 30,945.26 万元,
2020 年度收入中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入 27,094.5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0,529.23 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40 家,主要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等行业,审计收费 7,599.07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 年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 18 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蒋建友,合伙人,自 1999 年 11 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
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年度审计、资产重组等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5 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红彬,高级经理,2017 年 11 月起至今在中
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 5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志坚,自 2016 年 2 月起至今在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 5 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行政监管措施情况:项目合伙人蒋建友最近三年于 2018 年 10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1 次,已经整改完成,不影响目前执业,无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本期签字会计师李志坚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此次审计机构的聘任不会对公司审计工作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就续聘事宜事先通知了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进行了沟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执业质量、诚信情况等进行调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我们对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作为国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报备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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