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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翔腾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5

齐翔腾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86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临时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2 号文)核准,淄博齐翔腾
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了 2,99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 额 2,990,000,000.00 元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债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2,99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966,543,311.66 元。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 00096 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70 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PDH)项目”。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临时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85,147,398.59 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截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785,147,398.59 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185,714,755.21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或正在进行现金管理。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此前未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70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PDH)项目”投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对资金的需求逐笔归还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承诺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最长期限12个月为基数,按目前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可为公司节约利息支出约3480万元。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同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临时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公司将 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承诺,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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