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36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2019 年度财务概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信息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中喜审字【2020】第 0079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 年度,
公 司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620,495,267.66 元 ,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49,302,051.5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909,265,302.64 元,减报告期内支付2018年度股东的分红159,768,654.13元,减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0元,截止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320,689,864.6 元
2、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公司以符合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利润分配原则为前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748,234,6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派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次权益分派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以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为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权益分派基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对公司未来成长性的信心,秉持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经营发展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提出前述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审议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预案的制定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会监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