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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翔腾达: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1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9-059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及关联方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控股”)的通知: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亿元。具体详情参见公司2018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控股股东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将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延长六个月(即从2019年5月15日延长至2019年11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6月10日,公司接到齐翔集团通知,齐翔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41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96%。自2018年11月16日-2019年6月10日,齐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雪松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7,340,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前的持股数量:965,129,882股

  (三)本次增持前的持股比例:54.3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拟增持公司股份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合计不少于人民币8亿元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及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

  (六)增持期间

  自2018年11月16日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持时间延长至2019年11月15日。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8年11月16日,齐翔集团增持公司股份18,2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252%。

  2、2019年1月8日,齐翔集团增持公司股份17,728,14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7%。

  3、2019年6月10日,齐翔集团增持公司股份1,412,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96%。

  截至目前,齐翔集团已累计增持比例达2.103%。

  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齐翔集团    965,129,882      54.37      966,542,282      54.45

  四、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是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承诺将继续增持公司股份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