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9-038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及关联方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控股”)的通知,获悉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拟对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行延期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增强广大投资者的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的通知: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二、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事项实施进展情况
自上述增持计划实施以来,齐翔集团已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2.024%,累计增持金额2.89亿元。
三、延期履行增持计划的原因和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窗口期内有关人员不得对公司股票进行交易,因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等披露窗口期,及元旦、春节、清明等多个非交易日的影响,有效增持时间较短。加之,距2019年5月15日(增持截止日)的可交易日已不多,集中增持势必会对
股价造成影响。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和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经审慎考虑,控股股东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决定将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延长六个月(即从2019年5月15日延长至2019年11月15日)。除上述调整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增持股份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