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8-023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14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董事会秘书祝振茂先生主持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973,909,259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54.861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股份
972,457,0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7799%;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2人,代
表股份1,452,2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818%。
公司董事陈晖、刘湖源、徐少芬、祝振茂、苗耕书,监事陈莉敏、徐雪影、赵实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尹伟令、张富军、黄磊出席会议,及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973,909,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10,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报告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973,909,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10,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报告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973,909,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10,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973,909,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10,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报告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973,909,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10,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同意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17年末的总股本1,775,209,253股为基数,
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2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73,909,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10,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73,909,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10,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淄博腾辉油脂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2020年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73,909,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10,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公司2018年-2020年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