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8-015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利润分派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
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财务概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信息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中喜审字【2018】第079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849,611,977.45元,提取法定公积金
68,451,385.7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56,125,298.48 元,减报告期内支付
2016年度股东的分红88,760,462.65元,减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32,526.39元,
截止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48,392,901.15 元。
二、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公司以符合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利润分配原则为前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7年末的总股本1,775,209,253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2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13,025,110.36元(含税)。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分配预案的制定兼顾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战略规划。同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