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3-121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2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039%。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193,534,779 股变更为 1,193,488,579 股。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 5 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进行注销,合计回购注销 46,200 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确定<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2020 年 5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5、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08 万股,本次授予的激励
8、2021 年 2 月 9 日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9、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9 万股,本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为 86 名,授予价格为 11.01 元/股,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9 日。
12、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401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57%。
13、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401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对授予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并同意公司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14、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0,000 股,回购资金合计为 444,800.00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85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4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12%。
16、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85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对授予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并同意公司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17、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397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73,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4272%。
18、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397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对授予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并同意公司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19、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4,000 股,回购资金合计为 410,340.00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85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4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12%。
21、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85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对授予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并同意公司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22、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392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36,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4234%。
23、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392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对授予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并同意公司为 2020 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