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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图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8

四维图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3-073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15:3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年9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年9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南路1号四维图新大厦A座1303会议室。
  3.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经过半数董事选举由董事毕垒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9,844,1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3.2224%。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0,866,79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8.571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8,977,32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4.6505%。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4,565,46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4.8890%。

  4.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增补王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45,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455%;反对1,078,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480%;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467,1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0413%;反对1,078,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9413%;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4%。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王啸先生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任期届满,因新一届
董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筹备推进中,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7 日

附:

                        王啸先生简历

  王啸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 1 月出生,管理学博

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特华博士后工作站
金融法学方向博士后,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先后担
任中国银行总行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调研员、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中
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委会委员。现为高瓴投资(Hillhouse
investment)资本市场业务合伙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教授(兼
职)。

  截止目前,王啸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王啸先生与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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