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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图新: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2

四维图新: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3-059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3 年 8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岳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动驾驶专属云平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届满,
目前所持有公司股票尚未全部出售。根据《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管理规定,将本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至 2024 年 3 月 23 日。
除此之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关联董事程鹏先生、毕垒先生、姜晓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 119 名预留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5,189,10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王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原独立董事吴艾今女士辞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推荐王啸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增补王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且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任期届满,因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筹备推进中,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补王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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